浙江省丽水市人大常委会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2022年9月30日丽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丽水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聚焦监督政府管理国有资产的情况,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坚持全口径、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依法、全面、有效履行国有资产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