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95号

《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已经2022年12月28日市人民政府第16届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郭永航

2022年12月31日

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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