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4号

《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3月14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龚正

2023年3月24日

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2023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更好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
继续阅读(剩余:91.0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2332620231107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