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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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研究[2007]1号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直属单位、直管协会:

现将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06]23号)转发给你们。如需申报,请按照文件规定做好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

请于2007年3月1日前将《申请书》及《活页》一式7份报送我室。

附件:《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科字[2006]23号)

联系人:陈锋

电话:(010)63193294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室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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