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交易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关于公布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交易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产权〔2014〕638号

关于公布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交易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根据《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产权〔2013〕78号)规定,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产权交易机构已具备开展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条件,现予以公布。

联系人:国资委产权管理局李雪梅王静王靓

联系电话:(010)63193555 63193942 63193943

附件: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产权交易机构名单(第二批)

国资委办公厅

2014年12月18日


附件

……
继续阅读(剩余:38.2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4335202010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