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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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中央企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暂行办法
国资政职〔2015〕51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现将《中央企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思想政治工作

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9日

中央企业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改进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和完善政工职称序列,调动中央企业广大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高层次思想政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在中央企业全面开展和规范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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