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减租工作、全面落实减免要求,对减免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企业和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
《通知》要求,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做好房租减免工作,切实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高度重视减租工作、全面落实减免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按照734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房屋所在地对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租减免政策,对承租本企业房屋用于经营、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至少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各中央企业要抓紧组织落实,加快内部决策,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减免。上半年减免期限不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