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今天(1月22日)公布了新修订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要求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此规定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机构应当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常务副会长鲍国明:国有企业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另外,还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的约束和保护制度。
同时,《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还专门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