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颁布5条财税政策促央企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发改委:颁布5条财税政策促央企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入库时间:2018-09-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李祎然  来源:中国网
9月19日讯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七部门就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相关政策问题提出《意见》指出,积极探索央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行路径,推进省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改革颁布了5条财税支持政策: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债转股等重组行为,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可按规定享受5年内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债权损失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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