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
入库时间:2023-09-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经济观察报
据财政部网站9月27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出,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为继续支持国家商品储备,现将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二、对商品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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