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出口企业来说,每年4月是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的关键节点。出口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等手续,避免因错过时间节点导致后续业务办理不畅。
核销时间怎么把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九条规定,生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未进行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办理。
以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M公司为例。2022年4月20日前,该企业未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进行核销。由于M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进料加工业务核销,主管税务机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