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广受热议,被业界解读为旨在进一步约束国企拿地行为,控制隐性债务。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财政部原科研所所长贾康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近段时间,多地土地市场低迷,使财政收入不足状态加剧,而财政支出又是刚性的,部分地方领导出于政绩等考虑,往往通过让一些国企拿地,资金进入预算收入账户后再返还的方式,来“空转”虚增土地出让收入,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掩盖真实情况。
“《通知》的发布说明,财政部要对这方面的问题加强针对性管理,目的是起到防范和纠正错误做法的作用,这也是其履行管理职责的一种体现。”他说。
国企拿地的“非正常因素”
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