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权威解答:关于国有产权可以在不同的国资企业之间转让
国务院国资委权威解答:关于国有产权可以在不同的国资企业之间转让
入库时间:2024-09-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问题索引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参股权转让专项审计问题的咨询

2.关于国有企业产权交易采取协议方式转让问题的咨询

3.关于国有产权置换和非公开协议转让有关事宜问题的咨询

4.关于国有产权公开交易后是否允许交易双方再另行签订补充合同问题的咨询

5.关于《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问题的咨询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参股权转让

专项审计问题的咨询

问题: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第十一条“涉及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的,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请问此处的“参股权转让不宜单独进行专项审计的”是基于何种原因考虑?“不宜转让”主要包括哪些情形?

国资委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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