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公司组织机构有七种类型
新《公司法》下公司组织机构有七种类型
入库时间:2024-08-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No.1|董事会+监事会

这是“最完整”的公司组织机构,同时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各自行使职责。根据新《公司法》,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董事会均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监事会也是三名以上成员组成。

需要说明的是,董事会成员通常并无特别限制,关于“职工代表”仅要求“其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对于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要求在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中二选一。监事会则明确要求“监事会成员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No.2|董事会+监事

董事会的设置第一种,要求三名以上成员组成。同时根据新《公司法》第83条的规定,“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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