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财金〔2023〕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安排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提前下达部分,具体金额及区域绩效目标见附件。

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请你厅(局)在收文后15日内提出直达资金的分配方案报我部备案,接到我部反馈意见后7日内下达预算。你厅(局)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可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或在预算指标文件中与非直达资金预算指标分别列示,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分别下达,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对于资金来源 ……
继续阅读(剩余:38.1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03242023110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