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7号
现公布《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自2004年8月30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OO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评判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及经营绩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及其独资或者控股子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