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综通安全〔2023〕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发电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事故起数同比增加,暴露出部分电力企业仍然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整治不扎实、设备运维管理不认真等问题,发电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当前正值机组秋检高峰期和迎峰度冬准备期,检修现场多、作业环节多、外包队伍多、参与人员多,安全风险居高不下。为进一步加强发电安全生产,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电力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清醒认识当前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