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工信厅节函﹝2023﹞2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186号,以下简称《通知》),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推荐、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113家中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1863家中央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现将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明确的工作任务、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

附件:

1.

继续阅读(剩余:86.0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7573920231026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