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治区各地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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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4-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调整自治区各地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的通知

新劳社就字(2002)33号

颁布日期:20020429 实施日期:20020401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就业保险管理局(处),自治区各厅、局、行办、公司,中央驻疆单位: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2001年度自治区各地、州、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及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自治区2002统筹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费率和基金收支预算的通知》(新劳社〔2002〕1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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