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11-0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省政府令[第132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10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吴晓军

2022年10月30日

(公开刊登)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

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要求,省政府对与有关上位法和国家政策不符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研究和清理。经清理,省政府决定:

一、对3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2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省政府规章

2.青海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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