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若干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0-05-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鲁政发[2000]45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国有大中型企业加快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是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扩大投资来源,分散经营风险,增强国有资本的支配能力;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来自多个出资者的决策参与和监督,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有利于国有经济在调整、重组中有进有退,优化配置,提高资本和企业的运营效率;有利于促进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近几年,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不少企业存在投资主体单一、国有股比重偏高、资本金较少等问题,影响国有资本发挥吸引、控制、带动社会资本的作用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各级各部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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