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财规发〔2022〕17号
区直各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宁东财政金融局:
为规范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