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国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全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国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全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辽国资〔2017〕36号

各市国资委、各省属企业:

现将《全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以下简称《试点意见》)的要求,稳妥推进我省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1.引入关键工作岗位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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