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2〕17号
发布日期:2022-02-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渝府发〔2022〕1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2022年2月8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等92件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92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92件)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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