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0年第4号)
国资委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0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10-12-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

2010年第4号

国资委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现将国务院国资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告如下:

2003年

1。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21号)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法工作规则(国资法规〔2003〕30号)

3。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03〕53号)

4。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58号)

5。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

6。关于印发《国有 ……
继续阅读(剩余:94.4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0430202010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