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红旗班组(科室)先进职工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企业红旗班组(科室)先进职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中央企业:

为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发广大职工的创造活力和积极性,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为报效祖国、振兴中华多做贡献,国资委拟于2010年9月在北京组织召开中央企业红旗班组(科室)和先进职工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红旗班组(科室)的评选范围:中央企业班组(科室)

先进职工的评选范围:中央企业在职职工

(二)表彰名额。

红旗班组(科室)1000个,其中含红旗班组(科室)标杆100个;先进职工1000名,其中含先进职工标兵100名(表彰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名额分配原则。

以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统计的2009年中央企业职 ……
继续阅读(剩余:80.0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33456202010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