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6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8号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的建设工程的造价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的造价计价管理参照适用本办法。
交通、水利、石化等专业工程的造价计价管理,适用国家有关专业工程管理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编制全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