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决定
国资委党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8-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文件

国资党委宣传[2008]195号

国资委党委关于表彰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决定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理论武装、思想道德建设、新闻舆论引导、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国资委党委决定对中国核工 ……
继续阅读(剩余:47.8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4914202010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