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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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法规[2008]36号

关于召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国务院国资委2004年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已如期完成。为总结和巩固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成果,表彰先进法律事务机构,研究部署新的法制建设三年目标和任务,切实提高中央企业依法经营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委定于2008年5月13—14日在北京召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内容

(一)国务院国资委黄淑和副主任作重要讲话。

(二)部分中央企业介绍法制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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