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
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04-11-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4〕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推进行 ……
继续阅读(剩余:62.8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936072023032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