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资发[2014]486号
各监管企业:
按照自治区国资委2014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新国资政〔2014〕9号)要求,我委对《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区国资委
2014年12月10日
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完善监管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参照《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监管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