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163号
《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9月30日省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韩寓群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山东省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育和发展本省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国有产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行为,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从事产权交易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产权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守信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并不得损害第三方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产权交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