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号
《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11年11月25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1月25日
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本条例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