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产权〔2017〕73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
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有效提高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权限进行调整。具体是:
1、经省政府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国资委负责核准;
2、经省国资委批准经济行为的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国资委负责备案;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