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发研究〔2007〕199号
委管各协会:
现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行业协会运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行业协会运作暂行办法
附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行业协会运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联系行业协会的管理,促进所联系行业协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资委负责联系的行业协会,包括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