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规划[2005]251号
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三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我委在确认并公布两批共62家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对第三批34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公布主业的中央企业大都是规模相对较大、主业较为突出的企业。许多企业在所处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带动力和影响力,通过进一步做强主业,其中一些企业可发展成为行业的排头兵。请各有关企业根据业已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进一步定准位、定好位,明确主业发展方向,切实搞好企业内部资源的优化整合,进一步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