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综合〔2014〕413号
各中央企业:
近期,接连发生台湾高雄燃气爆炸事件、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8月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兰州石化公司又发生火灾事故,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为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本着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的理念贯彻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贯彻执行。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