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文 件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办 公 厅
国资厅分配[2003]34号
关于印发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交接有关问题纪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各中央企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与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就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职能移交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经国资委和劳动保障部领导批准,现将《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交接有关问题的纪要》印发给你们,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