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6-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规划〔2007〕11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实施以来,大多数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企业投资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投资决策程序,有效规避了投资风险。但是,一个时期来,部分企业投资活动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企业在负债率过高、超出企业财务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仍在盲目扩大投资规模;有的企业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投资股票和房地产等;有的企业进行非主业投资、境外投资、计划外追加项目和高风险领域投资活动,不按规定向国资委报告等。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有效规避投资风险,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执行企业重大投资活动报告制度。
……
继续阅读(剩余:63.4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29472023022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