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规划[2005]80号
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二批)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正确引导中央企业投资方向,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集中有限资源投入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我委在确认并公布第一批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又对第二批中央企业主业进行了审核确认,第二批确认的中央企业主业仍主要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现将经确认的第二批中央企业主业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中央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