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函〔2024〕3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1日
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
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探索超大城市碳达峰路径,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工作要求,立足深圳城市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发挥深圳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优势,为国家节能减排低碳脱碳服务,推动试点示范引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碳达峰碳中和引领绿色发展,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