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金规〔2024〕11号

各金融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信贷管理机制,推动普惠信贷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普惠信贷业务出现风险后,经过有关工作流程,认定相关人员尽职履行职责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包括内部考核扣减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责任。

(一)适用对象

普惠信贷尽职免责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信贷业务营销、受理、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放款操作、贷后管理等环节中承担管理职责和直接办理 ……
继续阅读(剩余:88.8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22582024080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