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1-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

第11号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2月28日自然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王广华     

2024年1月24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28日自然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多规合一”改革精神,提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类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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