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发〔2008〕7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关注民生,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棚户区改造问题。通过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给、加快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改造,到2011年年底,基本解决现有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二)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在2008年内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