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财综〔2009〕536号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杭州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06]56号)、《杭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2008]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一、为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