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财社〔2012〕1848号
各市县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就业局,洋浦财政局、人事劳动保障局、社会发展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为进一步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我们修订了《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海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就业专项资金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