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办发〔2023〕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等,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全面掌握了全国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统一的底数、底图、底版,支撑了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等各项工作。“三调”完成后,自然资源部每年组织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按照统一标准对地类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现势性和准确性,支撑自然资源相关管理。根据当前各地反映和关注的涉及地类调查认定和调查成果应用中的有关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国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