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业,委内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
为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切实刹住公款吃喝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13〕22号)、《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中办发〔2014〕51号)、《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国资党委〔2013〕10号)、《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国资发分配〔2015〕5号)的有关规定,重申以下六项禁令:
1.严禁随意接待。业务招待是指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主要分为商务、外事、其他公务招待活动等,不得不加区别随意接待。
2.严禁超标准接待。企业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