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东北地区中央企业调整改造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东北地区中央企业调整改造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04-02-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规划[2004]172号

关于印发加快东北地区中央企业

调整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改造,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建设沿海经济特区、开发浦东新区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又一重大决策,为搞好东北地区中央企业提供了重要历史性机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的精神,我委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快东北地区中央企业调整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推进东北地区中央企业调整改造,做强做大一批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机制灵活、核心竞争力强的中央企业,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高中央企业的控 ……
继续阅读(剩余:95.7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553352024010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