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财资环〔2023〕375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1号)等文件精神,省财政设立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为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制定了《安徽省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局
2023年4月25日
安徽省林长制考核及国土绿化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1号)等精神,省财政设立林长制考核及国 ……